面对记者的追问,讨薪案当事人李晓庆称:自己2012年6月入职凤潇文化,担任宣传总监一职,约定每月薪资15000元■★◆,当时经纪总监王某也在场,二人薪资是一样的。但后来马维福以公司周转不畅为由,劝说二人每月暂且领取8000元,并承诺所欠工资于2013年5月1日补齐。为此■◆◆◆◆■,李晓庆和经纪总监王某多次找过马维福■★★■★,并提出与公司签署合同或就所欠工资定立字据,马均口头答应◆◆★,但直至二人离职都未签署过劳动合同。据悉★◆◆◆■◆,凤潇文化其他工作人员也有薪资被欠的情况,但均未提起诉讼或仲裁。目前除李晓庆还在法律维权外,其他人员也早已离职,所欠工资都不了了之◆■。
李晓庆向记者透漏,自2013年仲裁立案到现在,以马某为首的凤潇文化工作人员曾多次致电朋友公司签约艺人及自己合作的公司、栏目组,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工作■◆◆,也干扰了朋友们的正常生活★◆■■。为了打这场官司,她专门辞掉了之前的工作■■■★◆■。
对于一年之后再次成为新闻焦点,李晓庆表示自己挺吃惊。她说没想到自己一向感激的伯乐会污蔑自己亏空50万,更没想到一向对自己工作表示肯定的领导会在媒体面前扭曲事实■◆★■★◆,说自己没有工作业绩被裁员。
三◆◆、2013年7月24日、25日,双方当事人因不满仲裁结果先后到朝阳法院立案■◆★■,后两案合并审理,李晓庆作为欠薪案原告出庭
李某半开玩笑地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她说◆★★:按每顿饭500元的标准,50万得吃1000顿◆★■■★,每天吃一顿,得吃三年◆■★◆★★。换句话说,自己在凤潇文化呆了十个月,要在十个月之内吃完50万,得一日三餐陪人吃饭◆■■■◆★,按每顿五百算,即使节假日不休也得连吃一年。
一、2013年6月4日◆★,李晓庆起诉北京凤潇文化发展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开庭,公司最大股东张黎、董事长胡凡、总经理马维福等主要负责人均未到场。当天22:30分-23:30分,凤潇文化总经理马维福,带领外甥女兼公司行政葛彦茹、妻子孙媛★★◆★■★、社会人员张国庆到李某住处砸门◆■★。李某报警后,四人被苹果园派出所民警强行制止离开。
采访过程中,李某一再表示自己讨薪并非针对张黎导演个人★◆■★■,她强调虽然张黎导演是公司最大股东,但公司管理层面的事情,可能张导并不知晓。
对于马某向媒体宣称自己花了50多万,李晓庆表示:离开公司已经一年多◆■★★★,现在公司对外说我花了50多万,和在他法庭上说我月薪只有2000元一样令人震惊。如果公司线万请客送礼,一定不会欠我们工资不发的。
李晓庆说希望双方能尽快和平解决此事,对于马说自己花了50多万也会据理力争■◆,让公司还自己一个公道。
二◆◆◆■★■、2013年7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院下发京朝劳仲字【2013】第06256号裁决书■■,判决凤潇文化支付李晓庆78620◆◆.70元
四■◆■◆、2013年12月12日、2014年3月5日,朝阳法院就凤潇文化欠薪案两次开庭,迄今仍未宣布审判结果
根据有关报道,2013年6月4日仲裁开庭当天■★■★,马维福曾带人到李家砸门★■■,对此李晓庆表示★◆★■★◆:确有此事★★◆★■◆。他们来时是晚上十点半左右,当时确实挺害怕,还给公司董事长胡凡及其他股东打了电话,是一位股东让报警的。派出所民警强行让他们离开时,马还威胁我说第二天不删微博就找人天天跟着我◆★◆★★■。
李晓庆向记者透漏,她自2012年6月入职到现在,历时两年★■★■◆,尚未拿到公司一分钱的赔偿。仲裁从立案到宣判不到3个月时间,但法院开了两次庭、审理近一年还没给出裁决■★◆■■,目前双方都在耐心等待法院审理结果,希望法官能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对此,当事人李晓庆回应说★■★■◆◆:“一个注册资金100万、艺人基本没戏拍◆◆、每月得抽8万左右发工资的公司,去哪找50万公关◆■■■★★?我在凤潇文化的每笔支出都会填写报销单,五千以上的费用及外地款项均由财务直接给对方打款,经自我手的公关费实际上不足五万。至于业绩,艺人和老马心里都清楚,如果我们做的不好■◆★■◆,干嘛在黎叔、韩导和艺人面前总强调公司宣传比经纪做得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