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0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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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合作部◆★★,邮政编码:200127。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持续优化内地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沪港通标的范围,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